鶴山交警采取“五選一”措施 治理交通違法行為

  • A+
行人沖紅燈、駕駛電動車逆行、不戴頭盔,這些都是不文明交通行為,連日來,鶴山市公安交警大隊開展執法行動,專項治理情節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 這一天,鶴山市公安交警大隊在城區人民路南山公園路段設立勸導點,截查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電動車駕駛員和行人,第一位被查的是一名女士,她駕駛電動車沖紅燈,被民警“請”到了勸導點。 這位女士隨后選擇了抄寫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據了解,“五選一”措施是指對被截查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人員,必須在現場選擇和完成五項措施中的一項,接受懲戒教育。具體包括:1.現場以志愿者身份從事至少10分鐘時間的執勤工作,勸導不文明交通行為;2,抄寫交通安全法律法規;3.舉有交通安全標語的宣傳牌接力站崗20分鐘以上;向接牌人進行安全教育;4.在勸導點觀看20分鐘以上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視頻;5.根據現場工作人員提供的提綱,在微博或朋友圈發表并集齊10個點贊,或轉發到至少5個聊天群。 在不到一個小時內,就有30多位市民因為駕駛電動車不戴頭盔、沖紅燈或過馬路不走斑馬線、沖紅燈,被請到勸導點接受“五選一”懲戒教育。據記者觀察,他們多數人選擇抄寫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或者在現場觀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視頻。他們表示,這次被懲戒教育教訓深刻。 交通違法人員 :這次教育對我們挺好的,提醒我們遵守交通規則。 鶴山市公安交警大隊宣傳股副股長 廖辰宇:我們推出這項措施的目的是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共同營造文明、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相關話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