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部門依法查處一起生產企業騙取留抵退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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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消息,近期,廣東省稅務局稽查局根據稅收大數據分析線索,指導中山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了中山市某金屬制品有限公司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案件。   經查,該公司通過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虛增進項稅額、進行虛假申報等手段,騙取留抵退稅75萬元。中山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追繳該公司騙取的留抵退稅款,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擬處1倍罰款。目前,稅務部門已將該案虛開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廣東省稅務局稽查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海關總署、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六部門聯合打擊騙取增值稅留抵退稅工作推進會精神,進一步發揮六部門聯合打擊機制作用,把打擊騙取留抵退稅作為當前常態化打擊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團伙式、跨區域、虛開發票虛增進項騙取留抵退稅等違法犯罪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予以打擊,形成打擊騙取留抵退稅的壓倒性態勢,護航留抵退稅政策落準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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