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區兩家經營單位消防控制室人員未持證上崗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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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海區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深入轄區開展夜間消防安全檢查,期間發現兩家經營單位安排了不具備相關資質人員在消防控制室值守,違反相關規定被處罰。 當晚,執法人員進入一家經營單位,當問及如何操作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時,值班人員的操作十分生疏,對于火災處置流程的相關問題,值班人員也回答不上。在另一家經營單位,消防執法人員發現值班人員對火災報警控制器的使用也是一知半解,詢問得知值班人員也沒有取得消防操作證。 執法人員經過檢查,這兩家經營單位的消防控制室人員均未持證上崗,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十九條,消防部門對兩家經營單位分別罰款人民幣2000元。這也是《實施辦法》正式實施后,江門首次予以行政處罰的案件。 江海區消防救援大隊副大隊長李建說:“消防控制室是保障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墻’,值班人員需要持證上崗24小時值班,熟練掌握操作系統,才可將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同時,如果管理單位違反了相關規定,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新修訂的《實施辦法》關乎到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切身利益和安全,市民可以關注“江門消防”微信公眾號,了解更多消防知識。 (江門臺記者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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