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審計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李業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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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審計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李業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業章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經濟責任審計、承接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業章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業章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李業章簡歷   李業章,男,漢族,1966年1月出生,廣東高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廣東省審計廳財稅審計處副處長、處長、辦公室主任兼省審計技術信息中心主任、辦公室主任兼經濟責任審計處處長,黨組成員、省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黨組成員、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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