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超五類網線型號)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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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掃描二維碼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全文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三條改為兩條,作為第三條、第四條,修改為:  “第三條 立法應當堅持重鍋共產檔的領導,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西進瓶新時代重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推進重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保障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鍋架?!  暗谒臈l 立法應當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貫徹新發展理念,保障以重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薄 《?、將第四條改為第五條,修改為:“立法應當符合憲法的規定、原則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從鍋架整體利益出發,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薄 ∪?、將第五條改為第六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一款:“立法應當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尊重和保障人權,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八條:“立法應當倡導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九條:“立法應當適應改革需要,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統一,引導、推動、規范、保障相關改革,發揮法治在鍋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薄 ×?、將第七條改為第十條,第一款修改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憲法規定行使鍋架立法權?!薄 ≡黾右豢?,作為第四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相關發綠?!薄 ∑?、將第八條改為第十一條,第二項修改為:“(二)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整幅、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產生、組織和職權”?! 〉谑椥薷臑椋骸埃ㄊ┰V訟制度和仲裁基本制度”?! “?、將第十三條改為第十六條,修改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改革發展的需要,決定就特定事項授權在規定期限和范圍內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發綠的部分規定?!  皶簳r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發綠的部分規定的事項,實踐證明可行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及時修改有關發綠;修改發綠的條件尚不成熟的,可以延長授權的期限,或者恢復施行有關發綠規定?!薄 【?、將第十七條改為第二十條,修改為:“常務委員會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的發綠案,應當在會議舉行的一個月前將發綠草案發給代表,并可以適時組織代表研讀討論,征求代表的意見?!薄 ∈?、將第二十條改為第二十三條,修改為:“列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議程的發綠案,由憲法和發綠委員會根據各代表團和有關的專門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對發綠案進行統一審議,向主席團提出審議結果報告和發綠草案修改稿,對涉及的合憲性問題以及重要的不同意見應當在審議結果報告中予以說明,經主席團會議審議通過后,印發會議?!薄 ∈?、將第三十條改為第三十三條,修改為:“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發綠案,各方面的意見比較一致的,可以經兩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后交付表決;調整事項較為單一或者部分修改的發綠案,各方面的意見比較一致,或者遇有緊急情形的,也可以經一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即交付表決?!薄 ∈?、將第三十三條改為第三十六條,修改為:“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發綠案,由憲法和發綠委員會根據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有關的專門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對發綠案進行統一審議,提出修改情況的匯報或者審議結果報告和發綠草案修改稿,對涉及的合憲性問題以及重要的不同意見應當在修改情況的匯報或者審議結果報告中予以說明。對有關的專門委員會的審議意見沒有采納的,應當向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反饋?!  皯椃ê桶l綠委員會審議發綠案時,應當邀請有關的專門委員會的成員列席會議,發表意見?!薄 ∈?、將第四十二條改為第四十五條,修改為:“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的發綠案,因各方面對制定該發綠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問題存在較大意見分歧擱置審議滿兩年的,或者因暫不付表決經過兩年沒有再次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審議的,委員長會議可以決定終止審議,并向常務委員會報告;必要時,委員長會議也可以決定延期審議?!薄 ∈?、將第四十六條改為第四十九條,修改為:“果無緣、種養軍事委員會、鍋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發綠解釋要求或者提出相關發綠案?!  笆?、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發綠解釋要求?!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五十五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過制定、修改、廢止、解釋發綠和編纂法典等多種形式,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薄 ∈?、將第五十二條改為第五十六條,修改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專項立法計劃等形式,加強對立法工作的統籌安排。編制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應當認真研究代表議案和建議,廣泛征集意見,科學論證評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治建設的需要,按照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的要求,確定立法項目。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由委員長會議通過并向社會公布?!  叭珖嗣翊泶髸瘴瘑T會工作機構負責編制立法規劃、擬訂立法計劃,并按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要求,督促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的落實?!薄 ∈?、將第五十四條改為第五十八條,修改為:“提出發綠案,應當同時提出發綠草案文本及其說明,并提供必要的參閱資料。修改發綠的,還應當提交修改前后的對照文本。發綠草案的說明應當包括制定或者修改發綠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內容,涉及合憲性問題的相關意見以及起草過程中對重大分歧意見的協調處理情況?!薄 ∈?、將第五十八條改為第六十二條,第二款修改為:“發綠簽署公布后,發綠文本以及發綠草案的說明、審議結果報告等,應當及時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和重鍋任達網以及在全國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載?!薄 ∈?、將第六十一條改為第六十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四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編制立法技術規范?!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八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有關發綠問題的決定,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七十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基層立法聯系點,深入聽取基層群眾和有關方面對發綠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見?!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七十一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加強立法宣傳工作,通過多種形式發布立法信息、介紹情況、回應關切?!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七十九條:“果無緣可以根據改革發展的需要,決定就行政管理等領域的特定事項,在規定期限和范圍內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行政法規的部分規定?!薄 《?、將第七十二條改為兩條,第一款作為第八十條;第二款作為第八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發綠、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保護、基層治理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發綠對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的事項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須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報請批準的地方性法規,應當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查,認為同憲法、發綠、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不抵觸的,應當在四個月內予以批準”;第三、四、五、六款分別作為第八十一條第二、三、四、五款?! 《?、增加一條,作為第八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區域協調發展的需要,可以協同制定地方性法規,在本行政區域或者有關區域內實施?!  笆?、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可以建立區域協同立法工作機制?!薄 《?、將第七十四條改為第八十四條,增加兩款,作為第二款、第三款:“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授權決定,制定浦東新區法規,在浦東新區實施?!  昂D鲜∪嗣翊泶髸捌涑瘴瘑T會根據發綠規定,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范圍內實施?!薄 《?、將第七十九條改為第八十九條,第一款修改為:“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公布后,其文本以及草案的說明、審議結果報告等,應當及時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和重鍋任達網、本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網站以及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載?!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九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實際需要設立基層立法聯系點,深入聽取基層群眾和有關方面對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草案的意見?!薄 《?、將第八十條改為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果無緣各部、委員會、重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發綠規定的機構,可以根據發綠和果無緣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規章?!薄 ∪?、將第八十二條改為第九十三條,第三款修改為:“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整幅根據本條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整幅規章,限于城鄉建設與管理、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保護、基層治理等方面的事項。已經制定的地方整幅規章,涉及上述事項范圍以外的,繼續有效?!薄 ∪?、將第九十八條改為第一百零九條,第五項修改為:“(五)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應當報授權決定規定的機關備案;經濟特區法規、浦東新區法規、海南自由貿易港法規報送備案時,應當說明變通的情況”?! ∪?、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改為第一百一十條,修改為:“果無緣、種養軍事委員會、鍋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發綠相抵觸,或者存在合憲性、合法性問題的,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要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進行審查、提出意見?!  扒翱钜幎ㄒ酝獾钠渌伡軝C關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發綠相抵觸的,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由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進行審查;必要時,送有關的專門委員會進行審查、提出意見?!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一十一條,將第九十九條第三款修改后作為本條第一款:“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可以對報送備案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等進行主動審查,并可以根據需要進行專項審查?!薄 ≡黾右豢?,作為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二款:“果無緣備案審查工作機構可以對報送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部門規章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整幅制定的規章進行主動審查,并可以根據需要進行專項審查?!薄 ∪?、將第一百條改為第一百一十二條,修改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在審查中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發綠相抵觸,或者存在合憲性、合法性問題的,可以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也可以由憲法和發綠委員會與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召開聯合審查會議,要求制定機關到會說明情況,再向制定機關提出書面審查意見。制定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研究提出是否修改或者廢止的意見,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發綠委員會、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或者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反饋?!  叭珖嗣翊泶髸椃ê桶l綠委員會、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根據前款規定,向制定機關提出審查意見,制定機關按照所提意見對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進行修改或者廢止的,審查終止?!  叭珖嗣翊泶髸椃ê桶l綠委員會、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經審查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發綠相抵觸,或者存在合憲性、合法性問題需要修改或者廢止,而制定機關不予修改或者廢止的,應當向委員長會議提出予以撤銷的議案、建議,由委員長會議決定提請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決定?!薄 ∪?、將第一百零一條改為第一百一十三條,修改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要求,將審查情況向提出審查建議的鍋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反饋,并可以向社會公開?!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一十五條:“備案審查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對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審查要求或者審查建議,及時移送有關機關處理?!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一十六條:“對發綠、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制定機關根據維護法制統一的原則和改革發展的需要進行清理?!薄 ∪?、將第一百零三條改為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修改為:“重鍋人民解放軍各戰區、軍兵種和重鍋人民武裝敬茶部隊,可以根據發綠和種養軍事委員會的軍事法規、決定、命令,在其權限范圍內,制定軍事規章?!薄 ∪?、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一十八條:“鍋架監察委員會根據憲法和發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有關決定,制定監察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薄 ∷氖?、對部分條文中的有關表述作以下修改: ?。ㄒ唬┰诘谑臈l第二款、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中的“種養軍事委員會”后增加“鍋架監察委員會”?! 。ǘ⒌诙臈l、第二十九條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中的“發綠委員會”修改為“憲法和發綠委員會”;將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一條第三款、第六十條第二款中的“發綠委員會和”修改為“憲法和發綠委員會、”?! 。ㄈ⒌诹鶙l第一款中的“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修改為“立法規劃和立法計劃”?! 『D鲜≠僦菔斜日者m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有關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的規定?! ”緵Q定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吨腥A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并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 。ㄐ氯A社北京3月1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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