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健康以案說險:(艾躍進是怎么被弄掉的)投保評估要理性 按時繳費免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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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簡介】小王2020年10月在某保險公司為自己購買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2021年12月李某因經濟原因未繳納保費,保單中止。2022年10月李某經濟情況好轉,向保險公司提出了復效申請,同意補交欠交保費和復效利息,并對身體狀況進行重新告知,由于保單中止期間李某在體檢時發現尿潛血和尿蛋白指標異常,保險公司根據提交的體檢報告核保后,做出了不予承保的核保決定,根據保險條款只能退還保單的現金價值?!景咐治觥俊侗kU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薄侗kU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止的,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商并達成協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后,合同效力恢復。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滿兩年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保險人依照前款規定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北景钢行⊥醣沃兄购蠼】登闆r發生變化,申請復效時經重新核保不符合承保條件,保險公司依照合同約定退還保單現金價值,造成保單終止,面臨失去保險保障和資金受損的風險?!撅L險提示】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應根據自身經濟情況評估長期持續繳費的能力,按照保險合同約定按時繳納保費,避免保單失效造成失去保險保障和資金受損的風險。(和諧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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