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水利遺產(河南省醫藥附院)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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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方壘 通訊員 趙新 報道  本報濟南訊 為進一步加強水利遺產保護和傳承、合理開發利用,規范指導省級水利遺產申報工作,省水利廳近日印發《山東省水利遺產認定標準及管理辦法(暫行)》?!  掇k法》對水利遺產進行了概念界定,對遺產范圍、申報主體、認定年限等遺產申報要素予以明確,并對遺產價值評估給予詳細說明?!掇k法》明確自2023年起,省級水利遺產認定申報工作每兩年進行一次。通過省級審定并公示的申報項目,由省水利廳發文認定,頒發省級水利遺產標識。省級水利遺產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復核,如未在一年內制定完成保護與利用規劃或出現較為嚴重保護利用不當情形的,須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滿足要求的,將取消其省級水利遺產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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