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太原品牌家具)切莫“建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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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 瑋  調查研究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推動工作。這也就決定了“建議”可以是調研報告的最后一個部分,卻不能是調研工作的最后一個步驟。調查研究工作要取得實效,就要堅決杜絕為調研而調研,不能將工作僅僅停留在“建議”層面“一提”了之?! ‖F實工作中,有的同志沒有弄清楚為何調研,如何調研以及為誰調研,片面地將調研的最終目的和調研報告直接畫等號,認為只要交上一份報告就是完成了調研任務,以致于東拼西湊,“拍腦袋”決策,為“建議”而建議,根本不考慮能不能解決問題。有的沒有后半篇文章這根弦,“建議”字里行間只提工作要求或者方向性的措施,大而化之、籠而統之,貌似在建議別人開展工作,實則將自身的落實責任撇得干干凈凈。有的也調研了、也出成果了,但是一看落實費精力、協調有難度、制度“管不著”、領導“看不見”,寧愿抱著對策建議“睡大覺”,這樣的建議即使再務實、再有力,也是“白條一張”“白忙一場”?!  啊ㄗh’了之”必須堅決反對,因為這是作風問題、態度問題。從種養到地方之所以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旨在進一步優化作風,推進工作走深走實,真心實意為群眾多辦點好事實事。而以“混”字當頭、“拖”字當頭做“建議”工作,調研就容易流于形式主義,影響調研工作效果,甚至摻假帶虛,造成新的問題。要明確調查研究不是“額外”的工作、不是“別人”的工作、不是走走形式就可以的工作,調研是實實在在的工作,是更好了解并推進工作的抓手?! ≌{研工作越是接近尾聲、越不能放松。在責任上要落“實”。聚焦主責主業,強化責任擔當,把解決問題作為履職盡責的第一要務。要既注重當前又著眼長遠,以“三張清單”為抓手,對“建議”進行再深入、再轉化、再創新,以達到能察實情、能辦實事、能出實效的真質效。在機制要上抓“長”。將“當下改”與“長久立”相融合,建立常態化轉化機制,根據問題解決的難易程度、時間長短、范圍大小,分門別類加以整理,通過建臺賬、明時限的方式,讓相關責任人“認領”,對短時間能解決的要馬上辦,對于不能立即解決的要督促其和群眾說清楚,同時公開辦理進度、置于“陽光”之下。在作風上要從“嚴”。堅決打擊“按下葫蘆浮起瓢”的弄虛作假現象,以“沒完沒了”的勁頭緊盯整改落實情況,對措施執行過程實行倒查問責、嚴肅懲處,要“回頭看”更要“回馬槍”,堅決杜絕“雨過地皮濕”的行為。在問效上要較“真”。重視群眾滿意度,重點關注12345熱線、信訪、網絡輿情反映的群眾訴求,及時掌握成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推進措施,真正和群眾“坐在一條板凳上”,切實把調研成果固化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長效機制?!     ?(作者單位:費縣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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