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委原數計焦蘭生被“雙開(附近那有一室一廳的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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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據南粵清風網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陽江市委原書記焦蘭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焦蘭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權力觀扭曲,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踐踏紀法底線,大搞政商勾連,隱身幕后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土地確權、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焦蘭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焦蘭生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焦蘭生簡歷焦蘭生,男,漢族,1962年5月出生,河南長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珠海市臨港工業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珠海市高欄港經濟區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珠海市斗門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中山市委副書記、市長;陽江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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