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時起,南海逾2萬艘漁船進入伏季休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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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記者從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總隊獲悉,從5月1日12時起至8月16日12時止,南海進入3個半月的伏季休漁期,廣東全省應休漁船23046艘。 保護海洋漁業資源,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調整海洋伏季休漁制度的通告》(農業農村部通告〔2021〕1號)等文件確定的時間節點和相關制度,2022年,廣東省管轄的北緯12度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南海海域(含北部灣)海洋伏季休漁從5月1日12時起至8月16日12時止,共3個半月。 休漁作業類型為除釣具以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全省應休漁船23046艘,免休漁船2730艘。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東省海洋綜合執法部門將嚴格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查處各類違反休漁規定的行為,確保伏季休漁制度順利實施。舉報電話:020-844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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