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嚴查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 開車打電話、隨意變道加塞,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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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記者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即日起,廣州交警將嚴查駕駛人開車接打手機、隨意變道加塞、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等影響安全與暢通的交通違法行為。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廣州交警已查處機動車駕駛人開車接打手機13200多宗、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28000多宗、隨意變道加塞49100多宗。   在日常出行中,駕駛人開車接打手機、隨意變道加塞、駕乘汽車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看似“小問題”,實存大隱患,不僅影響道路通行效率,更威脅自身和他人交通安全。   今年4月1日,公安部新修訂《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其中明確,根據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將“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兩項違法一次記分分值由2分上調為3分。   “例如,駕駛員以60公里/小時的速度駕駛汽車時,花3秒看手機,在3秒內就會將車開出50米,而這50米完全是在盲開,這是非常危險的行為?!睋痪榻B,正常情況下,以60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一旦遇到前方緊急情況需要剎車時,剎車的距離至少是20米,如果邊開車邊看手機,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剎車距離會更長,后果不堪設想。有研究表明,開車看手機和發短信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狀態的23倍;打手機時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普通狀態下的2.8倍。   去年12月27日下午,潘其某駕駛粵ACL4××號重型自卸貨車,沿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中由東往北行駛至芳村大道中出中心館路西93米時,與黃德某駕駛的無號牌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黃德某受傷并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經調查,造成該悲劇的全部原因就是因為在駕駛過程中,潘其某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過錯行為。遇難者黃德某并沒有任何導致事故發生的過錯行為。最終,潘其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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